定了!《韶關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10月1日起實施 | ||||||
時間:2020-07-31 11:06 | 來源:韶關發布 | 作者:韶關商訊網 | 瀏覽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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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廣州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。人民之聲雜志供圖
昨日下午,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廣州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,會議表決通過關于批準《韶關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等的決定。
自2017年韶關市被中央文明辦確定為新一屆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來,全市創文工作扎實推進,城市功能、市容市貌、城市綜合環境等得到穩步提升。但是,隨著創文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不斷推進,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、市民文明素質有待提升等問題日益凸顯,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綜合性、內容比較全面的地方性法規,以進一步推動韶關市精神文明建設常態化和法治化。 ![]()
善美文化融入大街小巷。資料圖片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,韶關市制定《韶關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。《條例》共七章四十四條,分別對立法目的、適用范圍、工作職責、行為規范、保障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內容進行了規定。《條例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 |